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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2006-200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为做好我系2006-2007学年度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有关规定,特将我系2006-2007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系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⒈综合测评工作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杨冰 副组长:王智杰
  成员:窦菲菲、雷蕾、王思薇、樊琪。
  ⒉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各班共5名学生,其中3-4名为班干部,1-2名为普通学生。
  二、本次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原则和要求
  ㈠凡在我系注册的各专业本科学生,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客观、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各班要对测评工作广泛宣传,使学生明确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了解测评标准和指标体系。
  ㈣各级考核测评人员要积极认真将平时的记载、考核、档案提前整理好。
  ㈤本次综合测评实行班级负责制。
  三、综合测评的内容标准与计算方法
  ㈠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品德测评、智育测评、文体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㈡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⒈品德测评:主要指学生政治表现、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站综合测评总分的15? 。
  ⒉智育测评:主要指学习成绩和学习效果;占测评总分65?
  ⒊文体测评:指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占测评10? 。
  ⒋能力测评:指学生专业技能、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占综合测评10? 。
  ㈢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总分=品德测评分×15? 智育测评分×65? 文体测评分×10? 能力测评分×10?
  四、综合测评的程序:
  第一阶段(9月21-25日):个人总结和自我测评。每位学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四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地填写德、智、体、能几个方面的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分,注明奖、扣分的原因。同时班干部公布平时学习活动、考核的记录事实。
  第二阶段(9月26-28日):班级审议和评定。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在学生个人总结和自我测评及查阅相关原始材料基础上,结合学生四方面成绩,合成该生学年综合测评总分,排出全班名次。
  第三阶段(9月29日-10月8日):班级内部公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查核准后,将综合测评成绩向全班同学以书面形式公布,听取广大同学意见。学生自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公告之日起二日内,对综合素质测评如有疑问,可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由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二日之内做出答复。经过复查,确有错误者,经过班级测评复核后,予以更正或增补。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五日以内,班级测评小组应将测评结果变更情况进行第二次书面形式公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班主任在综合测评排名单上签字,于10月8日前报系上审查。
  第四阶段(10月9-10日) :系上审查。系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将全系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张榜公布之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五、几点要求:
  ⒈各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综合测评对教育管理学生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⒉各班要严格按照测评原则和规定制度进行,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不拖系上的后腿。
  ⒊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班主任老师开展工作,在测评中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热情周到地为同学服务。如发现学生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综合测评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除责令其退出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外,将视情节在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中扣3-5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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