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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点击数:
音乐学院 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接党政办公室通知:

根据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暑期放假、秋季开学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于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至8月28日(星期五)放暑假。

2.全体教职工于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至8月28日(星期五)放假轮休。

二、开学时间

1.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于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8月30日(星期日)报到注册,8月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全体教职工于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起正常上班,8月30日(星期日)不休息。

三、几点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组织教职工或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要严格执行《咸阳师范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

2.各单位、各部门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值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请于7月10日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表(按标准表格式)加盖公章后报送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并将值班安排表在各单位公示栏和网页予以公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3.各单位于2020年8月30日上午12:00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分别报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各二级学院于8月31日下午5:00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

4.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校园内举办与学校无关的各类培训、讲座等对外服务活动。暑期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停驶,如确有公务需要,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5.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放假期间学校继续执行封闭式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做好离校师生的去向台账记录工作,离校的师生除做好健康日报外,要遵循当地防疫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到人流量大区域活动。各单位要继续利用线上渠道做好师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学业问题答疑、防控工作常态化教育等工作。

(2)学生处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及防控工作;国际交流处负责校内留学生管理及防控工作;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工及家属管理及防控工作;离退处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管理及防控工作;国资处负责校内租住户管理及防控工作;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师生的管理和防控工作;保卫处负责做好学校门禁的排查、登记等相关工作;后勤处负责做好学校重点区域(图书馆、食堂、自习室、家属区)的消杀工作,同时安排好校医院值守工作。

(3)返校师生需向各分管单位或部门提交国家政务平台或当地的健康防疫码,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还需提交返程前14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经分管单位、部门验证通过后,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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